****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项目编号:****
受****(以下简称“****联社”)的委托,定于2024-03-29 09:30在**区芳信路17****联社的联社大楼主楼102号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联社大楼主楼102号。
(二)交易资产类型:办公楼。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否。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市**区芳信路17号联社大楼主楼102号。
(五)交易资产面积:186平方米,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186平方米,
证载面积:186平方米,
临时建筑面积:0平方米。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办公。
(八)交易资产的现状:租赁。
(九)交易资产的现状况:此资产现状处于租赁状态 。
(十)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人:**市**区石围塘街五****联合社。
2.土地所有权号:穗集有(2012)第****0351号 。
3.土地使用人:**市**区石围塘街五****联合社。
4.土地使用权号:穗集有(2012)第****0351号 。
5.地 号:440****17003JA00001。
6.房产所有人:**市**区石围塘街五****联合社。
7.房产所有权号:穗集地证字第****304号 。
(十一)交易资产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否。
2.抵押权人:无。
3.他项权证号:无。
4.抵押期限:无。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出租。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办公。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联社所有物业(土地)已纳入国家城市更新改造、****联社**村改造范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并交回承租的物业(土地、商铺、仓库、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筑物)给出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解除。
5.月租金含税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值班费、垃圾费、电梯费。
6.报名人须无违法经营记录,****联社费用。
7.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物业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8.承租人不得经营排污行业,如涉及该行业的,必须持有排污许可证。
9.报名人名称必须与合同签署人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名称一致。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租,须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 12276元/月;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10日前当交付当月的租金;
3.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4.交易保证金为¥36828元(大写:叁万陆仟捌佰贰拾捌元),在报名截止前(即2024-03-28 16:00)以现金/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交****联社。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实际竞得价的3倍,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如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办理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不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手续,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已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
(六)租赁期限:5年,自2024-07-01起至2029-06-30止。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10个工作日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再次交易,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八)资产交付间:2024-07-01。
(九)资产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样本(在报名期内,****联社索取)。
三、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报名人须无违法经营记录,****联社费用。
2.报名人名称必须与合同签署人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名称一致。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租,须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且原租户优先原则。
五、咨询及报名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03-20 09:00至2024-03-28 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联社“三资”交易站(地址:**区芳信路17号七楼)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联社“三资”交易站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填写《****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登记表》发放《****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03-28 16: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和《****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联社“三资”交易站领取《****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但因逾期领取《****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未能报名成功的,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的竞得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2024-03-29 09:30前携带《****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联社“三资”交易站(地址:**区芳信路17号八楼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非竞价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中标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公示当天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本交易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地址:**区芳信路17号七楼)或到交易****联社“三资”交易站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标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联社“三资”交易站、资产所属单位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
联系人:****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电话: 020-****5028
交易机构名称: ****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 **区芳信路17号七楼
联系人:谭福灿 联系电话: 020-****5028
监督机构:******联社监事会
监督电话:****5656
****联社“三资”交易站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