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峰县司铺乡幸福安置小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E(略)10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略)5:01 |
名 称: | 关于(略)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件(略)期: | 有效 |
关于(略)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略)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略)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报来《关于批复(略)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司府字〔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县司铺乡基础设施薄弱,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等问题,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略)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单位:(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侧方位停车位42个,沥青道路1km,人行道碎石摊铺420㎡,栽植灌木和(略),人工挖沟(略),回填1000m3,雨水口25座,雨水检查井10余座,亮化(略),电缆井10余座。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略)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略),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略)。
九、本批复(略)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县(略)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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