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23030/2024-0104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2024-01-25 15:02 |
名 称: | 关于**(略)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件(略)期: | 有效 |
关于**县司铺乡树*(略)的批复
(略):
报来《关于批复**县司铺乡树**家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司府字〔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县司铺乡基础设施薄弱,乡村集(略),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略))、《**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司铺乡树**家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单位:(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村内三线整治**管道918m,**人井11个、手井11个,光缆迁改下地10km,皮线入户80户,拆除弱电杆16根,拆初弱电线15km,村口位置环境提升,庭院改造50余户,主题馆与村民议事堂维修150㎡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广场及周边改造提升水泥压模1064㎡,补植马家柚120株。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略)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6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略)。
九、本批复(略)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