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镇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略)资金100.00%。 招标人为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略)米。堤防采用仰斜式浆砌石挡墙。对5处小支沟汇入处排洪口边岸规整引流。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元,(本次招标金额约(略)元)。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I标段;标段编号:E(略)lljdvr0j****;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II标段;标段编号:E(略)lljdvr0j****;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山洪沟治理项目监理标段;标段编号:E(略)lljdvr0j****;标段类型: 监理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I标段:BD段治理河道 350 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II标段:EFH段治理河道**** 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山洪沟治理项目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的全部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I-II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略))资 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项目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略)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略)(含乙级)以上 资 质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拟派项目(略)
3.3、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不得(略)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 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6、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单位只(略)。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略),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略)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略)00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略)00时00分 起至(略)00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并免费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09时30分 ,地点为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第 三 开标室(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略),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镇巴县泾洋街道新街20号 | 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与风景路交汇处中饮办公中心C区-5F |
联系人: | 康先生 | 联系人: | 宋先生 |
电话: | (略) | 电话 :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