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关于印发****电厂2×1000MW机组取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信行审批复字〔2023〕 号
关于****电厂2×1000MW机组取水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国电投****公司:
贵单位报送的《关于****电厂2×1000MW机组取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评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2023年9月5日,****在信**主持召开了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对《****电厂2×1000MW机组取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修改后《报告》所依据的基本资料较翔实,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分析评价方法可行,所作出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经研究,我局同意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许可。现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拟建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电投****公司****电厂2×1000MW机组取水工程。
****电厂2×1000MW机组取水工程位于**信**大塘埠镇樟塘村河段右岸,主要****泵站、进水明渠、江底纵向底流槽、输水管道等。取水泵站正常年份年取水量为1830万m3/a,最大取水流量为3337m3/h(夏季)、3137m3/h(年均),取水保证率97%,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
****电厂2×1000MW****泵站下游约300m****电厂一期(2×660MW****泵站,上游约 1.9km****水厂取水泵站。
二、总体评价
1.基本同意防洪评价影响分析范围,选用的防洪评价工况为1000年一遇、100年一遇、50年一遇、20年一遇、10年一遇洪水基本合理。
2.基本同意取水工程所在河段河床演变受取水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影响较明显、河床变化冲淤交替、总体略呈下切趋势、河道平面形态与河流形势基本稳定的分析意见。
3.基本同意采用的工程所在河段代表断面各防洪评价工况的设计洪峰流量成果;基本同意采用的工程施工期(10-3月)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成果。
4.基本同意以**水位站为洪水位起算断面,根据实测纵横断面采用能量方程推求的设计洪水水面线的方法,工程所在河段各防洪评价工况的设计洪水水面线成果基本合理。
5.取水泵****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供水水源,与《**省**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告》等基本相适应;项目已经相关部门立项备案,取水泵站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电****泵站防洪高程满足规定要求。
6.基本同意工程建成后所在河段各防洪评价工况的洪水壅水影响较小的分析成果,工程建成后对所在河段河道行洪能力和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分析意见基本合理。
8.基本同意工程建成后对上、下游涉水工程等运行安全、沿岸抗洪抢险及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分析评价意见。
9.工程施工期将对所在河段产生一定的壅水影响,施工扰动河床对下游附近河段水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施工完毕清理河道内施工围堰等临时设施弃渣弃土后,这些影响将随之消除。
10.从建设项目防洪影响程度分析评价,取水泵站选址、取水设施总体布置等工程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三、国电投****公司须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的各项防治补救措施,按要求编制建设期和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建设项目开工前,国电投****公司应按规定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工程建设中应妥善维****电厂2×1000MW机组取水工程等水利设施,如有损毁,你公司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施工期间应按有关管理要求处理好弃渣、弃土的堆放;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五、该建设项目在其施工设计文件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开工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拟建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及其《报告》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国电投****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等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七、国电投****公司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取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书》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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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