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略) 安徽通久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略)轮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本次工程建设单位为安徽通久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略)。项目(略),租赁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面积15000㎡,购置数控车床、CNC加工中心、打磨抛光设备、前处理线、涂装线等项目生产设备100余台(套)。项目(略),可形成年产20万只汽车铝合金轮毂生产产能。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9月1日以青发改〔2023〕361号文对安徽通久科技有限公司20万只汽车铝合金轮毂项目予以立项备案,2023年9月26日,对备案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项目代码:(略)-04-(略)。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加强全(略)。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打磨工序废气经管道+中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略)(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略)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略)2号)中限值50mg/m3。喷底粉和透明粉废气采用密闭喷房+负压抽风进行收集,其中喷底粉废气经滤芯回收装置处理,透明粉废气经旋风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水份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在烘箱排气口连接管道方式收集,固化及其天然气燃烧废(略)方式收集,调喷漆废气通过喷漆房整体负压抽风的方式收集,流平烘干及其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在喷漆烘干烤箱排气口连接管道方式收集,其中水份烘干燃烧废气、固化及(略)最终合并一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等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A.1特别排放限值。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分质处理,其中含氟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加氢氧化钠和活性炭粉,调节pH的同时去除一部分氟化物,预处理后的含氟废水再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调节后的混合废水经絮凝、混凝沉淀后再进生化系统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三级标准及青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生产和运输。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的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金属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收集底粉和透明粉等,其中金属边角料和除尘器收集金属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底粉和透明粉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脱脂槽渣、废钝化槽渣、废过滤棉、除漆雾漆渣、废活性炭、破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在厂区内暂存危废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略)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略)。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关注环境防(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不超过0.9005t/a、烟(粉)尘不超过0.347(略).034(略).5339t/a。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产前向我局报备,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 章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