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略)-00073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略)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拟对(略)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略)《(略)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略),传真:(略)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拓富广场2号楼4楼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双溪路与乔木路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单位:(略)
(略)m2,购置吹膜机、铝基复合膜机、分切机、印刷机等生产专用设备,形成年产2万吨铝基纳米复合膜及相关产品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改性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吹膜一体机出料口上方、淋膜一体机出料口(略)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干式铝基纳米复合膜生产过程设置密闭的调墨间、调胶间以及印刷复合间和固化箱,(略)固化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印刷版擦拭产生(略),引入一套蓄热式催化燃烧(RCO)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略)。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冷却塔排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污水一起通过本项目企业总排口汇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级A标准后排入青通河。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区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略),暂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擦拭抹布,废粘合剂、油墨、稀释剂包装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略)》(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略)-0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