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通江县火炬镇龙凤垭村等9个地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施工一个标段) | ||
项目业主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人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富博永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开标地点 |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70号(市民之家4楼) | 开标时间 | 20240319 - 09:(略) |
公示期 | (略)至 (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略).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通江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谭琪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略) | 水利水电 | 二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何明 | 资格证书 | 工-(略) | 水利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通江县文旅康养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蕾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略) | 建筑专业 | 二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雷志平 | 职称证书 | 工-68139 | 市政工程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通江县力迅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浩东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略) | 建造师 | 二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徐章 | 资格证书 | (略) | 建筑工程 | 中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通江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点项目投资建设三方合作协议 | (略) | (略) | (略) 亩。 | (略).50 | 张塑坤 |
通江县自然(略) | 通江县永安镇小坪村、擂鼓城村、罗家坝村、黑潭岩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投资建设三方合作协议 | (略) | (略) | (略)亩。 | (略).00 | 王强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通江县永安镇何家沟村、龙汉垭村、得汉城村,县坝村、旧县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 (略) | (略) | 本项目拟规划拆旧复垦 293.7555 亩,建新农民集中居住区 6 个,用地总面积 75.3750 亩,使用挂钩指标48.1905 亩,计划可用于城镇建新区挂钩指标244.4655 亩。 | (略).00 | 王强 |
通江县自然资(略) | 通江县陈河镇三溪寺村、陈家坝村(原陈家坝村、原老鹰咀村、原天坪岗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投资建设三方合作协议 | (略) | (略) | 本项目潜在复垦规模 54.2960 公顷,拆旧地块 473 个,项目(略) 28.5424 公顷,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预留指标 8.5627 公顷,预计取得节余指标 19.9797 公顷, | (略).50 | 贾能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通江县陈河镇母家梁村、河坝场村(原河坝场村、原李季坪村、原白草池村)、西浴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投资建设三方合作协议 | (略) | (略) | 复垦58.58(略),拆旧地块482个,项目区控制规模29.9939公顷。 | (略).00 | 贾能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通江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略)(通江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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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通江县文旅(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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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通江县文旅康养投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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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通江县文旅(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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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通江县力迅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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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通江县力迅城(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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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通江县力迅(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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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略):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通江县自然资源(略) | 联系电话:/ | ||
异议(略)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略),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略)。投诉书应当符合(略)。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略)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略)。 |
招标人主要负(略):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略),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略)得空白,如确实不须(略),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略)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略)填写为20150915-9:(略)。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略),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略)、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略),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略),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