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委托拍卖标的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县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化利用项目取土场的727836.67立方米风化片麻岩(整体拍卖,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起拍价1500万元。报名登记时,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和竞买准备金50万元。展示地点:**县清泉镇金盆地村。
二、拍卖时间: 2024年3月29日上午10时。
三、拍卖地点:**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4年3月 20日至2024年3月28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竞买人应在2024 年3月28日上午12 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及****公司指定账户。2024年3 月28日下午17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范围内有国防光缆穿过,具体情况由委托方负责协调。
2、本次拍卖红线范围内需要38882.32立方米土方平整回填,土方回填由买受人负责,费用自理。
3、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收取土方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挖量的,不得再行开采,退出采挖区域,合同终止,委托方不退还未采挖完余下的土方款。
4、拍卖标的的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土方测量费及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自然人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方可报名。
2、竞买人报名前,须到现场进行踏勘考察,委托人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运输车辆如需使用当地村组道路或相关单位场地、道路,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
3、拍卖标的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确认运输路线,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开采、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道路运输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县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化利用项目取土场风化片麻岩处置承诺书、履约合同,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本公司扣除拍卖佣金、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土方测量费及其它费用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准备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未按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买受人需自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10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领受拍卖标的,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委托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9-10个月内将拍卖标的土方全部运走清场完毕,买受人领取标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未在此约定期限内清场完毕,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待买受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土方全部运走清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8、拍卖成交后,注:(1)买受人必须在3日内向委托方交纳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在3日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及10日内没有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2)在履约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完工的,终止合同;(3)在开采土方时,如超挖土方部分,按拍卖成交价收取,并交由有关职能部门处理;(4)签订履约合同后,买受人在约定工期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未动工或未按时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以上4项,如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收取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是**县内规上企业,并向委托方报备登记,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涉及到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1、未尽事宜,详见本标的《拍卖须知》和登陆**县公共**交易网。
联系地址:**县清泉镇**正街241号老外贸局二楼
公司电话:0713-****006
咨询电话:(赵经理)151****8529 (刘经理)159****3520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300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账户:203********100****67151 开户行:****银行 | 竞买准备金汇缴账户信息(50万元): 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车站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5573-5753-6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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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