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3月以前履约保函过期需重新提交的通知
****关于2024年3月以前履约保函过期需重新提交的通知
致各供应商:
履约保函是供应商对履行合同至投运完成的资金承诺。按照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卖方履约保证金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货物全部通过验收并投运为止。”
经核实,贵公司存在履约保函于2024年3月以前及即将过期的合同(见附件),请参照附件明细,务必于通知发出之日起30****公司供应商****。
若逾期未提交履约保函,我公司将依据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如果履约保函的实际担保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卖方应于担保期限到期日15个工作日前重新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提交时间每延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1‰且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进行索赔。
联系人:大厅经理、王亮
联系电话: ****1320、****1397
供应商****地址:**市**区广百西路18号院A楼一层。
********公司
合同管理部
2024年3月18日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