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委党校室内精装修项目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 ****] 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室内精(略)(教学综合区)阶梯教室、阅览室、接待室等,B区(宿舍区)宿舍楼门厅、电梯厅、餐厅的墙、顶、地面,桌椅等进行二次精装修提升,涉及精装修范围面积约****.28平方米,本项目总造价983.04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委党校室(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略)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2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略),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略)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略)。应用福(略),投标人的企业(略)。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略),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略)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略):/个;“类(略):自本招标项(略)(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略),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办函[****]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 本项目按 《住房和城乡(略)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361 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4 号)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3月21日08时00分至****年04月10日08时30分通过(略)(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略):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 投标保证金(略):根据泉发改规[****]3 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见第 8 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04月10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略)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融欣大厦C梯9层,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产学研园区(泉州市坪山南路255号)思恩楼6楼A区,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 址:http://(略)gov.cn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