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10:2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项目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012,传真:0558-****000;
地址:**县****分局南二楼;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经开区星园街道乐行路与**路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41410.13平方米,建设综合生产车间1座。购置自动划片机、自动焊接机、自动排版机、自动叠焊机等设备及生产线,建设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废水:营运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排至涡楚河。
(二)废气:生产车间内1#线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废气通过设备内部设集气管道设施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内2#线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废气通过设备内部设集气管道设施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内1#线层压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设备内部设集气设施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内2#线层压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设备内部设集气设施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5)沿楼顶有组织排放。
(三)噪声:营运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废:营运期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生产和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内膜、废助焊剂桶、废活性炭,由企业集中收集,危废暂存间合理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作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EVA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硅胶桶、废抹布,****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表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