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发〔(略)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职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略)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县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切实做好我县职业培训工作,促进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决定通过遴选方式选定一批优质培训机构承担我县项目制职业培训任务。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以促进我县劳动力就业为目标,坚持“公平(略),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扶优扶强”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评选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略)
根据职业技能(略),计划通过竞争性遴选确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7家,承接我县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短平快培训和中长期培训。短平快培训以农村实用技术、种养殖技术、手工加工等为主要内容,中长期培训以学习实用技能为主,做到精准施培,强化实战操作培训,切实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四、遴选条件
1.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和能力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且在202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我县县内被评为“合格”以上的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2.熟悉省、州、县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及“五类人群”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审合格资料,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4.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和较强的引导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职业推荐能力,帮助学员实现就业创业;
5.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州(略)。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定点培训工作中,从未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提供在经营(略)。
7.每个专业(工种)授课教师不低于2名,其中: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实操教师应具有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8.场地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地、以及满足教学实习需要的理论课教室和实操场地(提供在从江县内的不低于200平米教学场地及办公场地证明)。
9.设备条件:有满足所开设专业(工种)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设备。(上述条件为参加遴选的基本资格条件,需逐条达标,凡其中一条不符合的,不得进入遴选)
五、遴选程序
本次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略)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略)
4、报名联系人: (略)
5.报名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从江(略)构报名表》;
②培训机构简介、办学许可证、人社部门的批复及增设专业批复文件、法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民办(略)
③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略)
④在职工作人员花名册,需把专职与兼(略)(附相应毕业证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培训工种文件(附工种相应师资复印件,按照1名理(略),每个工种需配置3名老师。理论教师需具备相应工种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以上,实操教师需具备相应工种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以上);
⑥提供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的工作方案,对应培训工(略),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培训后就业目标;
⑦培训管理制度方面:附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培训期间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略)
⑧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核)、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编辑封面、目录、页码,规范装订。
(二)资格初审
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自收到遴选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参选的培训机构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资料不齐全的予以补充完善,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须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补充好的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被省、州、县人社部门通报批评过的培训机构不能参加此次遴选)。
(三)现场评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组(略)、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2、申请单位作本校介绍,重点介绍本(略),介绍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随后接受评审组提问。评审材料一式5份(由申请单位带到评审现场,需胶装、盖章(含骑缝章))。
(四)确定培训机构及公示
根据评审得分情况,按评分由高至低确定7家遴选入围名单。并将入围职业培训机构名单发布至从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确定入围从江县2024年定点培训机构,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入围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相关培训工作业务。
六、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会的;
2.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3.参加遴选会的培(略)
4.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5.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将取消此次遴选资格。
(二)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保证其遴选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略)
(三)未尽事宜按(略)。
附件:从江县公开遴选2024年度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xlsx
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