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渡江大道(楚江大道-**大道)、文星路(吴越路-万联路)道路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渡江大道(楚江大道-**大道)、文星路(吴越路-万联路)道路项目监理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园区A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工 055****052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路与**路**中建智立方一期6号楼7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贺 188****566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1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0.66% | |
项目总监 | 姓名:田冬冬 | |
证书编号:****0126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市高铁新区路网项目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市高铁新区路网项目施工监理;**县**“畅强补"和园区“两个基本满足”基础设施提升建设一期开发项目--**北路(龙津大道-万华佛路)、**北路(周瑜大道-S330)白改黑工程、春秋北路(三里河路-桃溪支渠)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县金刚台路(天堂湖路至金****经济开发区滨**路工程 (含纬一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县杭埠镇创新大道等三条市政道路工程-创新大道(景明路-**路)、杭埠玉兰路(锦绣大道-官圩路)、**路(锦绣大道-创新大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 |
奖项 | **县2016年实施市政道路PPP项目-XE3路、XS6路(原名XS5路)、XS7路(原名XS6路):荣获2021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项;**符夹铁路复线电化(扩能)配套路网工程:荣获2021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项;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省****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0.97% | |
项目总监 | 姓名:田建伟 | |
证书编号:****1280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新福北路(环湖路)道路工程第1标段(监理); 加分业绩:汊河第二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二标段(创卓路、创安路科沃路、孝仁路)监理项目;**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一期)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 加分业绩:**县**东环路等四条道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第五标段;汊河第二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二标段(创卓路、创安路科沃路、孝仁路)监理项目。 | |
奖项 | 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雄鹰东路-金源东街):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0.55% | |
项目总监 | 姓名:党天宝 | |
证书编号: ****4334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经开区迎十四运重点先例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经开区迎十四运重点先例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市政工程)施工监理;陕****管理中心周边配套市政工程项目EPC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奖项 | ****大学****基地项目:鲁班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