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国有林场林木的采伐和销售管理,拟将(略)大帽山工区03-100(3)、03-100(5)小班范围内的林木,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伐与销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标的
(略)大帽山工区03-100(3)、03-100(5)小班范围内的林木(主要树种桉树)的采伐与销售权,面积约为90亩(具体伐区四至范围、面积以审批为准,具体详见《(略)木材采伐与销售招标约定书》)。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有意参加竞标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单位等均可自愿按时报名,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自然人:(略)
2.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企业法人法定(略)(或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二)有意参加竞标者应于2024年3月27日18时前存入林场账号,每个标的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中标后壹拾万元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如不中标者(略),不计利息。保证(略):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三)保证金存入人应与报名人姓名一致,或在摘要栏中注明某某报名人的木材投标保证金。
(四)若自然人中标,中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进行木材生产及运输。
(五)本次招投标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即中标者在中标后,(略)4时前交清全部木材中标款,未交清的视为违约,取消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与投标的时间、地点
(一)公示时间:(略)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略)8时止。
(三)报名地点:有意参加竞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略)**管理科报名,并领取《(略)木材采伐与销售招标约定书》和《投标书》。
(四)投标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竞标者自行将标书交到林场的方式投标(外县客户原则上到林场交标,如有特殊情况林场安排人员上门收标);定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10时前竞标者应自行填写《投标书》并密封好,自行到林场交标,交标地点为(略)**管理科,超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3月28日下午15时于(略)展馆一楼会议室开标,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标标的采伐期限截止至(略)将采伐迹地移交给林场。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伍佰元。超期三十天时林场有权中止合同,无偿收回林木采伐权,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负。
(二)林场在报名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带领有意参加竞标者踏查标的现场,并签订踏查确认书,请有意参加竞标者主动与林场联系。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报名与踏查现场)
赖东永(略) 蔡东发(略)
六、本公示解释权归(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