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职工餐厅
(略)招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条款。
2、吉林化纤集团为提高采购效率,简化工作,稳定货源,降低买卖双方运营成本,实现互利双赢,拟对集团公司职工餐厅使用的(略)实行阶段性比价招标,本次招标经评判对比,确定品牌、品种、质量、单价与渠道,数量根据买方实际发生量为准,与中标单位签定阶段性招标合同,期限为一年。在买方对(略)有需要时,执行本次中标的品种与价格。
3、职工餐厅(略)年用量约3万斤左右。
4、供货期间价格波动5%以内,不予调价;(略),招标单位进行市场调研后,适当进行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和相应的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有专用的送货车辆并认可买方的付款方式;
2、投标方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假冒伪劣、贴标伪造商品,一经发现有假冒伪劣等以次充好行为,招标方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具有相应资质(略)等。
4、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略)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垫付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满足我方需要。
5、必须保证所供应(略)的可追溯性。
6、疫情突发等封城情况下仍具备供货能力。
四、投标文件
1、投标人自行拟定投标文件,严格按(略),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不得空项、漏项,投标不完整者,视为(略)。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略),招标方有最终解释权。
2、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质检报告、检疫票据、员工健康证、品牌授权书复印件、送货方案、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有效期内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投标单位为个体经营户的,提供营业执照上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投标单位为企业的需具有法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质量承诺书、按时送货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以A4纸张Word、Excel形式(可压缩),在吉林(略)。因投标文(略)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9日12时止,将投标文件发送至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网站上电子投标。
2、逾期投递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上发布,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请登录吉林化纤集团官网(略)com→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七、评标办法
1、评标采用综(略),评标人现场对样品的质(略)
2、经评判对比确定品牌、产地、单价与渠道,数量根(略)。
3、投标单位请于3月28日12:00前,将投标样品送到吉林化纤职工餐厅。样品要求:每个品种真空包装(或盒装)样品1000g,样品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样品品种、日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样品必须与报价产品相一致,样品不予退还。
八、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交货时间: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招标单位采购计划单标注的送货时间,按时完成供货。
2、送货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九站街516-1号吉林化纤职工餐厅。
3、运输车辆、货柜要保持干净,无异味;接触产品的包装,需使用(略)。
九、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验收依据:合同双方约定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卫生要求等作为实际配送时的验收标准;且以最新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作为验收依据。
2、现场验收:供方代表、吉林化纤职工餐厅物管人员、业主代表共同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质量验收。投标单位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提供的(略)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合格产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国家和行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如供货商提供的(略),发现产品有质量、等级不符等直观质量缺陷及相关手续不全、出现经政府监管部门确认的食品质量、卫生等影响食品安全的,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4、过程验收(质量跟踪):对于仅(略),需经检验或在物资使用过程中进行质量判定的,经检验不合格(略),卖方必须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承担(略)。
5、送货人员需办理健康证。能够自觉遵守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餐厅管理。
6、临时、突发会战饭,要随叫随到,保证供应。
7、原料一旦发生退换货,必须及时补货,保证供应。
8、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经营场所、货物来源地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供货资格。
9、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略)
1、供货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单位计划单需求,及时送货,不得随意多供货或少供货。供货单位在送货清单中详细写明供货日期、单位名称、品名、价格,经招标单位验收人员查验、检斤后方可入账。
2、原材料款由招标单位统一按月结算,供货单位开具正(略),当月原材料款结算日为次月的10日-20日,转账至供货单位公司账户。
3、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需向采购单位支付¥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届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违约责任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条款。
2、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所供(略)不符合质量标准、以次充好、短斤缺两,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罚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3、如果半年内出现一次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供货的,次月减量供应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半年内超过两次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供货、影响买方正常生产秩序的,买方(略),扣罚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延期支付货款,并保留追究卖方因影响买方生产秩序所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利。
4、供应商在供货期内因(略)质量问题造成买方重大生产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买方将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扣罚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略)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诉讼或提请合同签定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三、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四、质量要求
1、符合国标《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2-2005》的要求。
3、非进口(略)。
4、饲养用药必须遵守国家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命令禁止药品。
5、活猪必须来自非疫区。(略)不得检出口蹄疫或瘟疫。
6、(略),需在屠宰24H之内,干净、肉色鲜红、光泽好、肌肉坚实、纹理致密、呈块状、无异味、无异物、无血块和淤血组织。
7、运输车辆、货柜要保持干净,无异味;接触产品的包装,需使用不易破损的食用级塑料袋。
十五、报价
1、报价构成:投标人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杂费、包装费、各项检测费、税费及售后服务费等综合费用。
2、报价必须对应于投标样品质量。中标人不得以“样品质量级别高于采购要求”为由,要求更换留存验收的投标样品,或拒绝按中标价提供与投标样品一致的产品。
3、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项目进行分项报价,投标人对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收。
4、招标结束将签订全年的阶段性供货合同,请投标单位(略)(非一次性采购)。
《(略)》报价单
类别 | 品牌 | 产地 | 单价 (元/斤) | 产品要求 |
精肉 | 纯瘦肉、无肥膘、质地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 | |||
五花肉 | 猪腹部及肋排上的肉,排除猪腹部肚下的部位,瘦肉至少占3层以(略)味、五层 | |||
下五花 | 无肋骨部分五花,三层瘦肉两层肥膘相夹,瘦肉至少占5(略) | |||
猪心 | 红色或淡(略)味、无结节、无肿块 | |||
猪肝 | 表面有光泽、褐色(略)、无异味 | |||
护心肉 | 颜色新鲜、表面光滑、质地紧密、气味正常 |
十六、联系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略)
商务联系人:董金武 联系电话:(略)
技术联系人:张秋凉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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