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水务2024年工业氯酸钠采购答疑
问题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总分(10分)(B)认证资料(2分)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任意一个得1分,全部提供得2分,不提供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质疑内容:贵司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任意一个得1分,全部提供得2分,不提供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据我司了解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每年均需进行审核,2024年未年审的证书均属于暂停服务或者证书吊销阶段,不具有任何效力,因此更不能用于投标使用。贵司把2024年未年审、已失效或者吊销阶段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居然也列入加分条款项中,我方严重怀疑贵司是为某些潜在的投标人故意设置,严重违反了招标公平、公正性。我方建议取消年限要求,如若贵司未进行相应修改,我方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答: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总分(10分)(B)认证资料(2分)“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任意一个得1分,全部提供得2分,不提供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达到年审时间的还需提供年审证明,提供任意一个证书得1分,2个证书得2分,不提供证书或达到年审时间没有提供年审证明的得0分,(提供证书和相应的年审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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