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电话:0394-****052 通讯地址:**县纬四路****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心作业区工程(一期) | **市**县小集村 | **** | ******公司 | ****中心作业区规划布置22个2000吨级(110TEU集装箱船)集装箱泊位。中心作业区拟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13个泊位,二期建设9个泊位。****中心作业区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398512.3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码头及堆场、退建大堤、进港道路、光伏发电等,其中码头部分**13个2000吨级泊位,集装箱设计年吞吐量100万TEU,设计年通过能力107.5万TEU;退建大堤长度2343m,进港道路长度600m,光伏发电装机容量5MWp。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固定的施工工地采取“七个百分之百”措施(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波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征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1万平方米以上工地100%安装监控设备)、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员网格员监督员)管理等制度;现场裸露的土方应及时遮盖并洒水抑尘;砂、石、石灰等易扬尘材料应采用封闭筒仓或封闭车间堆存,严禁露天裸露堆存严密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严密遮盖,并及时清运。(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其他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清运;施工废水经施工区的导流沟与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施工结束后对导流沟与沉淀池回填。(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单位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特殊工艺要求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驶经敏感点附近路段时应低速、禁鸣。(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弃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方要严格按照设计送至指定堆存区域,不可随意堆放,堆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控制堆放高度,并采取建设挡栏等措施防止其被冲刷;建筑垃圾主要为砖、钢筋、木材等,具有回收利用的价值,应尽可能回用;对于不能回收****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所,由政府统一协调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收纳场。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可采取严格尾气监测、及时疏导交通等预防措施,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以此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食堂安装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处理效率大于90%,排放浓度为1.42mg/m3,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标准(油烟排放限值为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要求。(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禁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在码头水域直接排放船舶废水,在码头设置船舶污水接收上岸设施,将污水输送上岸,****处理站处理;在码头每座引桥分别设1套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含油污水接收装置,船舶生活污水经管道****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 200m3/d,主体处理工艺采用“A2O+MBR膜+过滤+消毒”,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可回用于港区道路洒水、绿化;船舶舱底油污水通过码头平台的接收设施接收上岸后,再通过管****处理站集中处理;流动机械冲洗废水和洗箱污水一****处理站处理,油水处理站设计采用“隔油+气浮”工艺,处理规模5m3/h,处理****处理站;生产办公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与船舶生****处理站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对水泵机等设备安装减振基础;控制和减少港区车、船的鸣号次数和时间,进出港船舶尽量限制鸣笛次数,无特殊要求的尽量不鸣笛。(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到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机械维修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装,统一收集上岸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储存在污泥池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接收处置;机械维修废机油****处理站产生的油浮渣等危废,分类储存在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