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洮河流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郑永霞 | 联系电话 | 13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03-22 17:1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03-26 17:10:00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洮河流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机构遴选001 | 001 | 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洮河流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根据《****办公厅转发省公共**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168号文)、《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洮河流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进行邀请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洮河流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28.00(万元)
4.最高限价:28.00(万元)
5.服务内容:****洮河流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服务。
6. 项目地点:**省
7. 项目概况:
建设林区四级道路 136 条、共计 555.5 公里,****林场内,其中**道路 130 条、共计 496 公里,占总建设规模的 89.29%,改造道路 6 条、共计 59.5 公里,占总建设规模的 10.71%。其中:
(1)**白****管护中心****林场**道路 48 条、共计 150.19 公里,改造道路 1 条、21 公里;****林场**道路 29 条、共计 92.7 公里,改造道路 1条、4.3 公里;****林场改造道路 1 条、15.85 公里。
(2)**白****管护中心大峪林场**道路 10 条、共计 44.98 公里。
(3)**白**博****管护中心****保护站**道路 9 条、共计 62.8公里。
(4)******自然保护区****保护站**道路 6 条、共计37.41 公里,改造道路 1 条、3.93 公里;沙滩保护站**道路 9 条、共计 44.4 公里,改造道路 2 条、共计 14.42 公里。
(5)**白****管护中心**林场**道路 12 条、共计 25.72 公里。
(6)******管护中心****林场**道路 7 条、共计 37.8 公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4.投 标 人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后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价时间及地点
1. 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年03月22日17时10分至****年03月26日17时10分。
2. 竞价地点:****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cn:****/f)。
3. 被邀请投标人须在投标结束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具体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时间)。
4. 被邀请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四、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五、其他要求
1. 在规定时限内,投标人完成报价等工作。
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3.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4. 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5. 通过资质审查投标人在“**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提交报价。
6. 根据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填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7. 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格式见附件)。
8. 风险条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代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99号)规定的标准,向成交单位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区南滨河中路259号
联系人:屈姣
联系电话:150********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滨**路8-1号502室
联系人:郑永霞
电话:****-****870
****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