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资矿采挂字〔2024〕001号
受出让人(略)委托,按照自然**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市公共**交易中心对《(略)》采矿权项目以(略)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住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住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略)
(二)地理位置:(略)
(三)开采矿种:(略)
(四)矿区面积:(略)
(五)矿区范围:拐点编号 X Y 1,4637149.52,42532476.56; 2,4637258.62,42532455.10; 3,4637359.08,42532522.10; 4,4637252.22,42532708.02; 5,4637054.22,42532637.48; 矿区面积:0.0459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略)标高。
(六)开采标高:(略)
(七)**储量:(略)
(八)**开发利用情况:该矿区范围内有一老采坑(原为**市八道江区七道江镇酒壶砬子石英砂岩矿的旧采坑,目前停产关闭)。该矿已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经**市矿业联合会组织专家组评审(白矿联矿审字 [2023]第2号),该矿可利用**量为3543.52kt,其中控制**量(KZ)17kt,推断**量(TD)3526.52kt,可采储量(略),该矿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9.8年。
(九)多目标管理(略):
1.多目标管理:要秉持绿色(略),加强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安全生产方面要求达到行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利用现行科学有效的采矿方法进行开采工作。
2.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要严格(略),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竞得人需按照地区(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验收不合格,或因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自然**部门有权关闭矿山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策文件的要求,依法提交经审查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竞得人还(略)地复垦责任,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一)出让起始价,该项目(略)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65.44万元(大写:贰佰陆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
四、竞(略)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四)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五)竞买保证金不低于26.55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略)
(二)(略)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时30分整至2024年05月11日 15时00分整,(略)时间截止到2024年05月11日 15时00分整,(略)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三)交易地点:(略)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略)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略)文件的途径:
请访问**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08时30分整至(略)15时00分整。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https://(略)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申请报名。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http://(略)gov.cn/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略)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银行出具(略)(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金额不低于26.55万元);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的,(略)出具竞买证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略)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返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买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略)出让成交确认书》、拒不与(略)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视为放弃竞得权,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活动结束后,竞得人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返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放弃竟得采矿权,竞买资格无效,(略)将重新组织该采矿权出让活动。
八、风险提示
1.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略)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所差距。因该区除了已形成的旧采坑,其深部矿体没有工程控制,竞买人在竞得该矿采矿权后,应适时对深部进行必要的控制,查明深部矿体赋存情况,为后续开发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略)出让的采矿权现状和(略)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买人应充分考量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略)来的风险。
3.若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涉及环保、林业、应急、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因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不能开采矿产**,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依法提交经审查备案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略)的主体责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责任。
5.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依法向环保、应急、林业等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6.竞得人须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7.未提及的其他风险。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略)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成为采矿权人后,应对环保、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采矿区的基本成果情况,如建设项目有压覆矿区的应给予采矿权人赔偿,但需对压覆区域进行评估后提出赔偿要求。
上述风险(略),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本次采矿权(略)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略)交易活动中有异议,须在本次(略)报价截止时间四小时前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采矿权出让方((略))审定后方可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应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略):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 竞买人向主管部门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涉嫌犯罪的,将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3.出让人通过(略) 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1)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略)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2)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3)在矿业权(略)活动中存在行贿索贿、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情形的;(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二、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略)
(二)增价幅度:项目(略)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65.44万元(大写:贰佰陆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为2万元或2万元整数倍。
(三)(略)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略)(住所:(略))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略)门户网站、(略)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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