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深港务2024-2027年轮胎式起重机租赁服务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惠深港务2024-202(略)告
项目名称 惠深港务(略)胎式起重机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GF(略)N-FGCFW-009 征集开始时间 (略)4:00 征集结束时间 (略)4:00 预计采购时间 (略)购单位 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伟彪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应征项目需求 为提升现场设备检修效率,现需在(略)租赁一台25T和一台50T的汽车起重机用于辅助设备大型检修作业(非连续台班),服务期限36个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两年内((略)年3月)有一个不低于10万元的轮胎式起重机租赁业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4.参加本项招(略)(2021年3(略)),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加本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人若对投标人所附报告有疑义,则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7.参加本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招标人若对投标人所附报告有疑义,则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2.提供一个2年内((略)年3月)不低于10万元的轮胎式起重机租赁业绩证明;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全套)、信(略)(全套)。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略),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略),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略)。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备注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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