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双农局[2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略)
2.2计划工期:1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3建设地点:(略)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略)
2.6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饶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略).74元;
3.投标(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略)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略)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4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略)年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5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略),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略),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4年1(略))(略)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6参加本(略)(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略)、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略),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略)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略))。
9.其他
9.1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略),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9层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略),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略),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略)。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略)。保证金缴纳及(略),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