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的补遗书
(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江(**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已网上发布,现就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原内容为:“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原内容:“企业业绩:具备3个已完成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现变更为:“企业业绩:具备1个已完成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已完成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加2分,本项满分5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原内容为:“安装专监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现变更为:“安装专监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质原内容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甲级资质得6分,具有综合资质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现变更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得5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7分,具有综合资质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5、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 ****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