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采购项目-新能源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略)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略)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4、本项目(略)
5、本项目不能转包、不能分包;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次招(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略)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略)
4、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送货、上牌、调试及验收合格)。
5、交付地点:(略)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每天上午0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持1、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前往**市青浦区竹盈路200号3号楼909B室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略)。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日日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略)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略)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开、投标地点:(略)。
2、开标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投标文件(盖好公章并存储于光盘或U盘内)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双面打印并且(略),信封封皮上应(略):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略))。未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平台https://(略)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青浦区竹盈路200号3号楼909B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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