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输变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输变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人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主要工****经济开发区内建设220kV变电站一座、110kV变电站三座、供电服务调控大楼一座(含调度控制平台);光伏升压站至润能220kV变电站单回220kV输电线路;润能220kV变电站至润能一、二、三、五号站的110kV输电线路;润能三号站至兖矿三期双回110kV输电线路(线路部分含配套光缆)的建设工作。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工程结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及负责通过审计的全过程服务等。
2.2 采购范围
1 | XC****0371X10004 | F****012 | F****012 | ****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输变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1 | 项 | 项 | ****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输变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2024-03-26 | 2024-12-31 | 2024-03-28 | 2024-12-31 | 2024-03-28 |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报价方应固定至少4名专业人员为采购方提供驻场服务,其中应包含2名专业负责人、2名专业主审,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负责人应为土建和安装专业各一人,都应具有在报价方注册的对应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报价方提供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2023年连续3个月); (2)专业主审应为土建和安装专业各一人,都应具有在报价方注册的对应专业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报价方提供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2023年连续3个月)。 特别说明:本项目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报价文件中承诺专业人员无法到场服务或出勤率低于90%,则视为报价方违约,采购方将终止合同并纳入供应商考评,同时承担采购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报价方具有电力系统服务经验,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来服务电力行业项目造价咨询业绩至少3份(合同扫描件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 ****税务局所列资格信息中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明细截图。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03月28日15时50分止(**时间,下同),****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uum.****.cn/),选择“智能招采”进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15时5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3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https:/ebinterlink.com/)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202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