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蔡村镇宋村村村上组1号
成交金额:****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陆拾陆万元整(¥ ****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58.1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该项目位于**省**市**琴溪镇新元村,建筑面积共2011.60㎡,地上建筑面积:1540.80㎡;建筑基底面积:407.80㎡;其中包括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次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练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56312)。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乐、田月琴、吴健飞(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费及清单编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 号文)标准的100%计取 。
2、金额:380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琴溪镇街道、**绿阳后街,联系电话138****9486,136****6272。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琴溪镇街道
联系方式:138****9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绿阳后街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136****6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范工
电 话:138****9486、136****6272
十、附件:
2、主要标的信息:下载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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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