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略)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略) |
获取(略) | 2024-03-26 00:00:00至2024-04-02 23:59:00 每日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04-09 09:(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略)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09 09:(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1-00572-YNZX-0027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万元):(略)
最高限价(万元):(略)
采购需求:(略),具体详见(略)文件“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6 00:00至2024-04-02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略)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略)
截止时间:(略)9: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04-0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略)二楼会议室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略): 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09 09:30 其他: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磋商申请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磋商申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7.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02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 7.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3年02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审计报告,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 7.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7.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4 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 7.5 磋商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7.6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磋商、履约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磋商。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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