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委托**市宏宇****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总投资35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占比2.69%;实际新钻于奇西5井(勘探井)勘探井1 口。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于2023年5月委托**威泽****公司编制了《****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6月13****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阿地环函字[2023]345号。本项目于2023年6月20日开工建设,2023年9月20日竣工建成。
验收工作的开展:****于2023年12月委托**市宏宇****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2023年12月30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2024年1月8日**市宏宇****公司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污染源现状监测采样。在现场调查以及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1、废水
钻井废水经“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进行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井试****环保站处理后回注。生活污水经“生化+过滤”撬装式装置处理后用于荒漠的灌溉。钻井过程中采用套管封堵防止钻井过程中地下水受到污染。
2、废气
钻井期对井场占地进行了压实平整,减少了地面扬尘的产生;钻井营地、道路采取洒水降低扬尘,拉运建筑材料加盖篷布。
3、噪声
采取了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
4、固体废物
(1)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分离岩屑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的泥浆由罐车拉走用于下一口钻井使用。(2)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侧钻井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现场钻井液配制,余量的液相拉至******公司处理,不外排;分离后的固相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3)本项目落地油、含油废物、废酸化压裂液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公司处理。(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景****公司处置。
5、生态
现场未发现遗留未处理的固体废物,临时占地范围已恢复为耕地。临时占地期满前按照国土部门的相关要求完成土地复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248
邮箱:****@qq.com
邮编:830000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
(2)拨打电话
(3)写信反馈
四、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