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略)高纯石墨和锂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略)高纯石墨和锂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 (略)
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设计规模为4000吨锂离子负极材料及600吨高纯石墨。总建筑面积为(略)要建设内容石墨化车间、艾奇逊石墨化炉、石墨纯化车间、烟气处理系统、循环冷却系统、精品加工车间等,部分建筑利用企业原有车间、库房及生活附属建筑。
(略)万元。
本工程投资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 8000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其余资金(略)。
建设年限:建设期 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建设工期共计18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略)高纯石墨和锂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该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该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该项目的建(略)。
三、公众意见(略)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略)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项目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孔琳琳 电话:(略) E-mail:(略)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省**市**新区三维时尚广场4幢13层1306室
联系人:徐国飞 电话:(略) E-mail:(略)@qq.com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征询意见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