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粮集团**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略)(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于****年4月2日举办**维吾尔自治区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
交易时间:(略)
报名截止时间:(略)
交易地点:**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58号金谷酒店5楼交易厅
二、(略)
202(略).20吨。具体品种和数量(略),本次交易会不提供样品,买方须在竞价交易前,提前实地查看标的实物质量。如未提(略),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粮食成交后不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对水分、杂质、(略),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178号)规定执行。
三、交易资格
竞价交易(略)。疆内外依法注册或具有粮油加工、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者)均可自愿报名参与交易,卖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能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点的贸易粮。
四、报名需提(略)
1.已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并在年审有效期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方可参加(略)。
2.未办理会员注册的企业,需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会员注册手续。
3.办理会员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工企业)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交易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原件
(7)企业公章
五、交易资金
竞买方须在交易日前一天(16点前)向(略)汇入保证金,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保证金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6‰向买方收取。
收款单位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略)
六、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地储交易系统,通过现场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略)com.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专场列表→****年**维吾尔自治区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代储企业仓**板交货价,装车费用买方不承担。
七、履约时间
成交合同的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则
上出库期不超过30天(日历天,下同)。粮食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农发行银行账户。
八、(略)
1.联系电话:
交易、交割、商务处理联系人:
交易部:赵女士(手机:(略))、迪女士(手机:(略))、办公室((略))
结算联系人:
财务部:俞女士(手机:(略))、李先生(手机:(略))、办公室((略))、传真:((略))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信息部:闫女士(手机:(略))、胡女士(手机:(略))、办公室((略))
看样联系人:
昌粮集团**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韩先生 (手机: (略)
2.《交易授权书》等资料可以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http://(略)com.cn/)或直接向交易中心索取。
九、其它
本公(略),依据《**维(略)(试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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