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重大传染病第五批进口试剂耗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4月03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重大传染病第五批进口试剂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年重大传染病第五批进口试剂耗材采购
数量: 55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试剂耗材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交货,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自治区、直****管理部门申请的生产许可证明);②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人民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许可),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人民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3月26日至****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4月03日 11: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04月03日 11:00(**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如遇电子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乌****开发区**路18号
联系方式:****-****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街20号**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超
电 话:18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