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2024-27号)
****现对在****委外企业库名单库内符合“**南站候车室(沪昆场)风柜整治”项目投标人资格规定的企业进行邀请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人:****,地址:**市**区五一大道**街52号,联系电话0731-****4990。
三、项目明细:**南站沪昆场候车室共计25个风柜,需要进行拆卸冲洗、加装过滤器、导风板改造、排水系统改造。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具备建筑机电、制冷设备维修、安装类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同类项目。
4.投标人此前****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5.投标人必须在****委外企业名单库内。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降低施工标准或者服务标准记录、没有拖欠农民工或者员工工资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2日(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七、报名办法:填写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市**区五一大****一中****公司二号楼204室联创经管部,并请拨打0731-****4990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八、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分包件项目每包件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本,招标方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根据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主动电话回复招标人。
九、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账号及汇款注意事项:
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市**路支行,账号:190********00137568。工本费汇款必须公对公转账,招标方不收取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工本费,不接收私人账户汇款,汇款时用途栏应填写“联创招标xx号工本费”字样。
十、所有报名结束3日后仍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咨询联创经管部0731-****4990。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另行书面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现场。
十二、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指定时间(或另行书面通知)为准,届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十三、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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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
附件:
联创招标【2024】xx号项目投标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1 | 电子邮箱2 | |||
投标项目 | ||||
联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盖章: 签名: 日期: | |||
备注 (由招标方填写) | ||||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底单粘贴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