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 | ||
2024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标段二) | ||
正常 |
2024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 ,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中心**(**区、**区、**区、**区、**区、**区、****大学城片区))。
2.2项目规模: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0750万元。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22519.04元,其中:标段一控制价为****0629.76元,标段二控制价为****0629.76元,标段三控制价为****0629.76元,标段四控制价为****0629.76元。
2.4计划服务期: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发包人的预测金额达合同暂定价时止,保修期2年。
2.5招标内容:主要负责****所辖范围内排水管网(含附属窨井及管内闸阀等设施)的维修、抢修、改造、内涝治理及错漏混接整改等工作(排水管最大管径大于DN1500)。(主要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中心**(**区、**区、**区、**区、**区、**区、****大学城片区))。
标段一主要负责招标****公司、****中心、****中心范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实施。
标段二主要负责招标****公司范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实施。
标段三主要负责招标****公司、****公司范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实施。
标段四主要负责招标****公司范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实施。
实际工作量和维修工作范围按招标人实际任务单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标段服务范围适时进行调整。
2.6标段划分:4个标段。
(1)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办理各标段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文件需分别按标段单独提交,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入人员、设备等商务技术内容可以相同;
(2)按照标段一、二、三、四依次先后开标、评标,若已成为前面完成评****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评标招标项目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评标的标段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次****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项目采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方案(如有)、竣工图、签证及其他现场资料,以上资料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发包人的要求按需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1.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2)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4)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注:①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排水项目业绩(类似排水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或市政排水管网维修或改造项目)。
注:(1)上述业绩包含EPC模式招标项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免招标的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类似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含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若为建设工程,则需同时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五方共同盖章确认)作为证明材料。
(4)类似排水项目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等信息。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5)**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中心****交易中心)及其分部、****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前******交易中心****中心)、前**市**区****办公室、****开发区****中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地区以外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该业绩招标公****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使****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具体规定的,中标通知书的确认从其规定。未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6)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7)未按要求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8)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 2 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除外);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信用**”网站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9)被发改委、人力**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信用**”网站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关于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双方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落款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4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10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6日10时30****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注: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省标准《****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7投标人应自行****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http://120.****.11:8001/#/website)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本项目诚信得分=水务诚信综合评价分×5%。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得分低的联合体成员诚信得分计算联合体诚信得分。
8.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水务局门户网****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8.2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3月27日00时00分 至2024年4月16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次招标公告同****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逸源****公司
地址:**市**区琶洲大道东1号 地址:**市**区天**路689号609、
****广场南塔26楼 610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吴工
电话:199****3102 电话:020-****264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监管部门:**市****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1061
地址:**市**区瘦狗岭路555号402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