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人为(略),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1 项目地点:(略)
2.2 标段划分:(略)
2.3 服务周期:2年,计划开始时间:(略)计划结束时间:(略)具体进场时间如有变动,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采购范围:(略)
工作内容:投标人承包采购人所管理的南昌地铁1、2、4号线站点(1、2号线共计50个站,含2个换乘站。4号线26个站,不含(略))、1、2、4号线场段(瑶湖定修段、蛟桥停车场、生米南基地、望城车辆段和高新停车场)、建设大厦、九溪嘉园和中铁装备项目的日常垃圾清运服务,所有清运工作必须按照南昌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
3.1 投标人必须(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略)
4.2 获取时间:(略)04月1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获(略):
4.3.1 法定代表人办理时:(略)
授权(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略)
4.3.2 单位介绍信。
5.1 开标时间:(略)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注:未按采购文件(略),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http://(略)com.cn》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略)com》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