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03-27】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社拟对我村位于**市雁荡镇环山村集体土地进行公开出租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地:权属人为**市****经济**社,本次进行公开招标,位于**市雁荡镇环山村池园地土地总面积约100亩。年租金800/亩;租期为5年;**潘厚良屋,南至大斗小斗山脚,西至铁皮石斛场,北至屿山,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只能用于农业种植。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有意参与者可向**市****经济**社咨询,开标方式,随机抽取,****投标中心监督及****相关部门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1、投标单位为农业企业(营业执照需3年以上)或者为种植大户(种粮面积50亩以上),投标单位必须对租种的现状条件(水、电和水闸)均已理解到位。
2、本次开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经济**社咨询。
3、提供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种植大户需要提供种粮面积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未能提供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4、优先分级根据乐农产权办[****]2号文件。
四、报名时间:****年4月7日 13:00—14:00时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年4月7日14:00时整,准时开标。
五、报名地址:****(矛盾调解会议室)
六、其他说明:
1、中标人不得转让承包,不得擅自改变原农田丘形,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2、若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或村集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或者按实际使用时间退回剩余租金,合同终止并不做任何经济上赔偿。
3、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书上签名,中标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经济**社交纳中标的全部金额(投标保证金不可抵扣),如不按时交清全部标款,****经济**社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注:本次中标者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之后租金一年一交。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经济**社。
六、联系方式:
**市****经济**社
干女士 联系电话:137********
**市****经济**社
****投标中心
****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