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略),构建大安全格局,我厅拟开展****年(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竞价。
一、(略)
****年度“4﹒15国家安全教育日”辐射安全宣传活动。
具体内容:
1、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办公场所设置专题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略)(二维码)、布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等,重点宣传核安全观、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等,积极营造人人关注核与辐射安全的宣传活动氛围。
2、(略)贵阳市筑城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3、以门户网(略),向公众推送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和宣传视频等电子资料,让公众更加便捷地了解辐射科普知识。
二、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4楼404室。
三、报价金额
不得超过24.1万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略)
合同签订(略)。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能独(略),具有良好的信用信誉,无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略):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具有依(略):提供****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略)。
六、竞价时间及方式
(略)7:00(最终时间按实际情况确定)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质资格条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略)@qq.com。不接受邮寄文件和现场报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略)
七、结果公布
采购小组综合比选后确定项目承接主体,结果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