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公园升级改造项目-府衙遗址文物保护工程(智能化、展览展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中山公园升级改造项目-府衙遗址文物保护工程(智能化、展览展示工程)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2021年3月(略),为配合惠州市中山公园升级改造及明代城墙修缮工作,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公园改造与城墙修缮范围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揭露了城墙夯土结构及条石基础,并于公园南部发现一处古代建筑遗址,随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向国家文物局申请对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并获批准,发掘面积500平方米,即为惠州府衙遗址。府衙考古遗址展示馆约750㎡,本工程为项目暂估价当中的智能化、展览展示工程。(具体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包1 | 智能化、展览展示工程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列为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含投标费用、评审专家劳务费、人工费、服务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完成本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要求的一切费用。该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投标明细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投标(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落实的采购政策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惠财采购函〔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落实的采购政策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惠财采购函〔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5号合立方一号8楼左手边
方式:(略)
售价:(略)
四、(略)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5号合立方一号8楼左手边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5号合立方一号8楼左手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期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5号合立方一号8楼左手边)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略)(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各项(略),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包组号以及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提供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泰兴路22号B3栋101房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5号合立方一号8楼左手边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