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20万平方米塑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千**路18号
邮编:****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20万平方米塑料板项目
2、建设地点:**县郭庄镇李家庄村**路与西环路**西行100米**
3、建设单位名称:****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县郭庄镇李家庄村**路与西环路**西行100米**,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4 51 14.912 ,北纬38 10 51.600 。项目东、南、西侧均为农田,北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市****公司。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购置磨粉机、挤出机、层压机、包覆机、高低混合机、牵引机、浇注机生产设备等。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规模达到年产120万m2/a塑料板项目。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和冷却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上料、磨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臭气浓度,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包覆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1、有组织废气
(1)配料、上料、磨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挤出废气、发泡废气、包覆涂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标准(注: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臭气浓度。采取车间密闭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附录A中表A.1中标准要求;无组织氯乙烯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相关标准;无组织氯化氢、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治理设施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声级值,项目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聚氨酯下脚料、废滤袋、PVC膜下脚料、塑料下脚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胶桶及职工生活垃圾。
其中废包装袋、聚氨酯下脚料、废滤袋、PVC膜下脚料均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和塑料下脚料经磨粉后回用于生产工序;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胶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