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供销大厦外立面户外发光字更新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16: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 ||
预算金额 | ¥11.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姣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878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五一大道599号供销大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建雄 0731-****31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姣姣、蒋婷 0731-****8782 |
项目概况
**供销大厦外立面户外发光字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供销大厦外立面户外发光字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务的证明;
(4****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2)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
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中小企业。
(3)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五一大道599号供销大院
联系方式:王建雄 0731-****3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方式:潘姣姣、蒋婷 0731-****8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姣姣
电 话: 0731-****8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