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力洋镇前横塘海塘安澜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宁海县力洋(略)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前横塘海塘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 |
建设单位 | 宁海县(略) | 法定代表人 | 方慧玲 |
联系人 | 方慧玲 | 联系电话 | 134****6859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略)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横塘改造提升总长 7.01 千米,设计标准为 50 年一遇,按允许部分越浪量设计,海塘塘顶高程为 6.60 米,防浪墙高程 7.50 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略) | ||
废气 | 无环保措施: 施工粉尘直接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纳管排放至当地污水处理厂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按《宁波市(略)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高噪声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震,设置临时围障等;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联合作业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所有施工(略)。不得占用农用地,不得向农(略)置、建设,施工单(略),防治水土流失;土石方、建材均严禁在农用地上堆放,形成即挖即填、(略),避免建筑材料(略),确要临时堆放的须远离水体并落实防冲刷措施;不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固废;严禁施工人(略),应及时通报渔政部门 | ||
承诺:宁海县(略)方慧玲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宁海县水利投(略), 方慧玲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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