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云阳县青龙街道塘坊路455号(金升花园)3幢17-1号房产 | ||
项目编号 | GR****CQ(略) | 转让底价 | 37.98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04-02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县>云阳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 |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略)。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略),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坐落 | 云阳县青(略) | ||
转让底价(万元) | 37.98万元 | ||
产权证号 | 渝(****)云阳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楼盘名称 | |
楼层 | 名义层17层 | 建筑面积(㎡) | 78.3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划拨 | 出让终止日期 | |
是否(略)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
是否存在抵押或(略)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汇捷资评报字(****)第83号 | ||
评估基准日 | ****-08-25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转让方名称 | 云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云阳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评估备案机构 | 云阳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略)。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略),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略)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略),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略)(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略)),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受让方在(略),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除标的过户时所涉及的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以外,标的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com/News****?id=204。 七、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面(略),且不以面积(略)。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转让方负责办理,受让方协助。 八、标的成交后,转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九、标的资(略),重庆联交所(略),不承担瑕疵(略)。 十、本次交易可由转让方指定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受让方若选择按揭贷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贷款金额的1%收取的担保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详情请咨询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云阳支行(略)。 十一、备查资料:(略) | |||||
受让(略)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1.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略),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略)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云阳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龙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