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红旗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现有服务对象11人,其中全护理对象3人,半自理对象3人,全自理对象5人(其中4人享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在本项目服务范围),承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承接资质
(一)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取得相应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二)应当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完备的财务资金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业务管理、风险防范以(略)
(三)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2名人员,工作人员需持有社工、康复师、养老护理员、护士等相关证书。
二、照料护理标准
参照珠金民〔(略)于印发《金湾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日常照料护理:
1.(略)的10%,即190元/月;
2.半自理(中度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为市年度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的80%,即1520元/月;
3.全护理(重度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为市年度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的120%,即2280元/月。
(二)住院照料护理:
按每人每日280元确定。每人申请天数(略)。
三、具体要求
(一)服务时间:(略)
(二)服务内容:
包含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方面,可根据所在辖区(略),并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采取菜单式服务模式供老年人自主选择,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助餐(略)
2.家庭护理、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健康咨询、临终关怀等健康护理服务;
3.关怀访视、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精神慰藉服务;
4.为有需要的特困人员宣讲社会救助等政策法规文件;
5.紧急支援和转介服务等。
(三)递交资料时间:(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四)递交资料地点:**市金湾区红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二楼红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民生福利部
(五)联系人:(略)
红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