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略).0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略).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布置勘查工程,开展地形、地质和水工环测量,地形地质剖面测量,采用浅钻、钻探相结合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及系统取样工程,编制《(略)报告》,为采矿权设置出让和矿山设计以及开发利用提供地质依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总体工作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实时调整”的基本原则进行布署。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略)
1.代理(略):详见单一来源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陆佰元整(¥23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略),联系电话: 17356309016、(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略)
2.采购人名称(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单一来源文件:下载单一来源文件.pdf
主要(略):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