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取【水利综合和水利相关专项勘察、设计、咨询】机构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朗溪乡楠木村饮水维修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委托人名称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投资额(¥300,000元)
服务类型 水利综合和水利相关专项勘察、设计、咨询
服务时限 中标后5日内完成设计
服务金额 ¥****元至¥****元
资金来源: 社会资金
金额说明 无
服务内容 朗溪乡楠木村饮水维修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水利综合和水利相关专项勘察、设计、咨询丙级资质及以上 查看资质等级树
备案要求说明 无
机构报名前需确认信息 1.总体要求:该项目的中选单位应按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全过程设计服务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从签订设计合同到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称为全过程设计服务)。该项目的设计人员除满足规范要求外,必须是设计单位的职工。设计须满足水利工程、信息技术行业等对勘察设计工作的规范要求,****水利厅、****水利局****水利局对本类工程的技术要求。 2.资质要求:设计需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工作可由设计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3.业绩要求:设计单位****年1月以来独立完成过10个及以上农村供水类项目的设计工作。 4.勘察设计内容:必要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工作。 5.设计服务:设计服务机构须设在湘西州境内,并派驻两名以上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必须是参与本项目设计的相关人员,设计单位不按要求执行的,按违约处理,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设计单位承担业主方的损失。 6.设计完成时间:该项目需在接到设计任务后5日内完成设计成果及预算书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成。设计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的,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800元,延误时间超过1个月的业主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并由设计单位承担业主方的损失。 7.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应在业主方提出设计变更后3天内完成,重大设计变更需在业主方提出设计变更后15日内完成,并通过原批复单位审查。因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行承担。设计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设计变更的,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800元,延误时间超过1个月的业主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并由设计单位承担业主方的损失。 8.设计服务期限:该项目开工前3天至竣工验收完成。9.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中选人应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与选取人签订书面的设计合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设计合同的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本项目,排名第二的将被确定为中选人,以此类推。为确保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中选人与选取人签订书面合同时,应向选取人提交10%的履约保证金,完成设计任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0.以上部分为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设计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其他要求说明 无
选取中介方式 竞价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 ****-04-01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04-02 09:15:00
咨询电话 158********
监督电话 ****924
备注 无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湖****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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