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24037 | **(略)部分商铺5年使用权 | 23874.61元/年-3(略) | (略).54元/5年-(略).22元/5年 | 2024-3-29至2024-4-7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区高(略) | |||||||||||||
住址 | **市**区文汇街道(略)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区高科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属西城**路北侧部分商铺5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区西城**(略)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评估价格(元/年) | 首年价格(元/年) | 挂牌价格(元/5年) | |||||||||
1 | **区(略)(8-11) | 46.39 | 23874.61 | (略) | (略).54 | ||||||||||
2 | **区西城(略) (9-8) | 60.00 | (略) | 29762.10 | (略).22 | ||||||||||
标的简介 | (略)㎡。该资产配套设施齐全,位置优越,可用于餐饮超市等项目。 2、标的1详见鲁明资评报字(2023)第065号《评估报告书》;标的2详见鲁明资评报字(2023)第024号《评估报告书》。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所租赁标的(略),且意向(略)。 2、保(略)。 3、该项(略),水、电、暖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标的以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改造、防水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该项目租期为5年,前三(略),为成交价,从第4年开始,每年租赁费用以上一年度租赁费为基础上浮5%,直至第5年。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区财金(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对该(略)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大明宏祥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结果 | (略)年-33069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7月(略) | ||||||||||||||
核准单位 | **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54元/5年-(略).22元/5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略);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项目不接受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活动,意向承租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2、意向承租方(略),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并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第一期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交易(略),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需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5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出租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略)(包括房屋防水、水电管线、供热系统、电梯、消防等所有维修事项)并达(略),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略),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略),出租方不负赔偿责任。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行使优先租赁权,须在挂牌期间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有原租户的,若原租赁户成功承租,房屋租赁(略),(略)物业费、水电费等事宜,出租方予以必要协助。 8、标的企业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租户须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略)。 | ||||||||||||||
受让(略)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按照首(略) | ||||||||||||||
保证金账户 | **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略)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底价 | 21487.15元/年-29762.10元/年 | ||||||||||||
备注 | 报名地址:**市(略)(**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略) 报名电话: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