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全省江河湖库保护利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222号)有关规定,我厅定于近期举行《**省江河湖库保护利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8楼1号会议室(地址:**市**区**北路370号)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20-25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2-4名、企事业单位代表6-9名,****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12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期限和方式。
(1)报名期限:2024年3月28日-4月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官网(http://slt.****.cn/)通知公告栏下载《**省江河湖库保护利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填写并发送至hnshzz@yeah.net邮箱。
现场报名:****防汛大楼2106房(地址:**市**区**北路370号,联系电话:151****3688/0731-****5911,联系人:汤女士)。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听证会须知
1、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厅将通过座机号0731-****5911通知参会,请注意接听手机来电。听证参加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件参加听证会。
2、听证参加人如对《规划》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3、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4、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1:《**省江河湖库保护利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附件2:《**省江河湖库保护利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公告报名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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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