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配套商业成康路40-39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编号 名称 位置 出租面积 业态 租赁期限 租金递增率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 ZC-Z4(CH):2024-2209 | 安置房配套商业成康路40-20 | **市**区成康路40号附20号 | 71.27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42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2 | ZC-Z4(CH):2024-2210 | 安置房配套商业华实路8-17 | **市**区华实路8号附17号 | 75.40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45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3 | ZC-Z4(CH):2024-2211 | 安置房配套商业华彩路16-28 | **市**区华彩路16号附28号 | 24.89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105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4 | ZC-Z4(CH):2024-2212 | 安置房配套商业华冠路13-33 | **市**区华冠路13号附33号 | 67.81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85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5 | ZC-Z4(CH):2024-2213 | 安置房配套商业成康路40-7 | **市**区成康路40号附7号 | 61.14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42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6 | ZC-Z4(CH):2024-2214 | 安置房配套商业成康路40-39 | **市**区成康路40号附39号 | 185.80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75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7 | ZC-Z4(CH):2024-2215 | 安置房配套商业成康路40-11 | **市**区成康路40号附11号 | 76.57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42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8 | ZC-Z4(CH):2024-2216 | 安置房配套商业华冠路13-12 | **市**区华冠路13号附12号 | 22.62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95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9 | ZC-Z4(CH):2024-2217 | 安置房配套商业成康路40-13 | **市**区成康路40号附13号 | 118.39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42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 | ZC-Z4(CH):2024-2218 | 安置房配套商业华彩路16-17 | **市**区华彩路16号附17号 | 24.89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105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11 | ZC-Z4(CH):2024-2219 | 安置房配套商业成康路40-14 | **市**区成康路40号附14号 | 117.59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42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12 | ZC-Z4(CH):2024-2220 | 安置房配套商业华翰路33-13 | **市**区华翰路33号附13号 | 65.44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42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13 | ZC-Z4(CH):2024-2221 | 安置房配套商业**路210-28 | **市**区**路210号附28号 | 158.61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24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14 | ZC-Z4(CH):2024-2222 | 安置房配套商业华彩路21-25 | **市**区华彩路21号附25号 | 125.69平方米 |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 3年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95元/㎡/月 | 20000元 | 2元/㎡/月或其整数倍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2日 16时00分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3月29日00:00至2024年04月15日10:00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时段, 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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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李老师 158****7073;监督人:刘老师 028-****5977,联系地址:**区航天路50号B座9楼931室。 4.竞得成功后30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如超过时限未缴纳履约保****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有权扣除竞租保证金,免去竞得人的该标租赁权。 5.成****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7、****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7883、****8261 |
附件 | 1.公告附件.zip 2.成****服务中心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3.成****服务中心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pdf 4.资产**竞买人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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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