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3(周三)(略)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20240403(周三)(略)苗木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WS_LQ_2024_R_0008 |
报名及交纳(略) | 2024年04月02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略) ◆竞价时间:2024年04月03日10:(略)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本次项目(略)。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72000元),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略),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略),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略)(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略),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略)。 ◆竞价阶梯:(略)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略),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略)。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略),充分了解各(略)。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由采购方支付。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苗木采购合同(范本)等本公告(略)。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 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苗木销售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且有对公账户。 2.参与竞价者(略)(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3.意向供应方应在2024年04月02日15时前将下述材料提交至(略): 材料1:(略) 材料2:(略)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略),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略)。)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略)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略),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略)。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2024年04月02日 | ||||||||||||||||||
联系人 | 杨先生(略)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04月02日15:(略) 户 名:(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略)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略)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略)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名:(略) 账 号:(略) 01276 开户行:(略) 4.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略),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略)额无息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略)通知,若成交客户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略)。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略),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略)(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略),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苗木采购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