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HAZOP分析、SIL定级及SIL验证报告编制项目
三、询价(比价)结果
被选定单位名称:国全(**)****公司
被选定单位地址:******中心c座918
报价金额: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
四、主要信息:****“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节能验收编制项目,编制内容如下(包括不限于):1、HAZOP分析、SIL定级及SIL验证报告编制;2、参与HAZOP分析、SIL定级及SIL验证专家评审会(含费用);3、HAZOP分析、SIL定级及SIL验证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五、公告期限
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向******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异议),质疑递交地址:**市长**路6500号,联系电话:0551-****955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