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试点技术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略) 二、项目名称: **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试点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试点技术服务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504-1房 中标价(元):(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县(略) 供应商名称:(略) 名称:**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试点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关于“(一)开展灾(略)(二)开展精细化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三)开展灾害综合风险防控区划示”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一)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县域内房屋建筑、水库大坝、堤防、国省干线桥涵隧道、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存储企业等重要目标普查隐患调查评估结果,建立分(略),逐一明确风险隐患防控责任分工,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村(社区)主动(略),实现隐患风险动态分析和清单式管控,推动分批分级有序安全地开展灾害隐患治理工作。针对易涝地区、地质灾害隐(略)(简称“三高一低”区域),设置风险隐患标识牌、警示提醒牌,编制村(社区)主要灾害安全疏散路线图。 (二)开展精细化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根据县域(略),补充更新灾害风险要素数据,编制乡镇单元综合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有效指导基层开展灾害风险防范与隐患治理工作;围绕县域范围内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工程设施、人员密集活动场所或区域性重大活动安全保障需求,制定适合区域特点的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开展灾害综合风险专题评估,为重要工程、重大活动灾害综合风险精准防控提供安全保障。 (三)开展灾害综合风险防控区划示:以县域评估与区划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要求,划示灾害综合风险防控区,提出灾害风险防(略),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根据县域内地震、地质、洪涝等灾害综合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进一步优化县、乡镇层级应急避难场所、消防(略)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3〕6号)要求,鼓励试点县积极探索适应本地防灾减灾实际工(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县(略) 刘善勇,李森,周晓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执行市场调节价,按照成交金额的1.46%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完成,代理费金额为312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方 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自治区**市巴宜区永久创业梦想小镇7号楼 联 系 方 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